遗体处理不持异议
2021/05/24

办理领事证明指南

为确保“一件申请只跑一趟”,总领馆将通过邮箱对中国公民办理领事证明实行逐案预审,申请人办理步骤如下:

步骤一:将护照信息页、有效签证页、有效居留许可以及其他有关申请材料扫描发送至总领馆邮箱:mdn@csm.mfa.gov.cn,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姓名及申办事项”。总领馆初审后,一次性告知补件材料。

步骤二: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内到现场递交材料及面谈,面谈后领取取证单。

步骤三:审核通过后,签发领事证明文书。总领馆将通过发送付费邮件的方式请申请人转账缴费。申请人可选择回邮或到现场领取文书。

以下仅供参考,个案咨询详情以邮件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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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尼去世的中国公民,应印尼有关部门要求,如需在当地火化、安葬或将其遗体运回中国,在经死者直系亲属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可向驻印尼使领馆申请办理《遗体处理不持异议证明》。


【申请材料】

1、死者直系亲属或授权的代理人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证明申请表》1份。

2、死者有效的中国护照、身份证及死亡证明;

3、死者直系亲属的有效护照、身份证;

4、死者直系亲属如不便亲自到馆,须提供:

(1)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死者亲属关系公证书;

(2)经国内公证处公证的死者直系亲属签名同意火化的同意书和授权书;

(3)亲属授权的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5、死者如系因工死亡,所在企业须出具事故报告。

6、请将上述1-5项材料电子扫描件提前发送至使馆证件咨询邮箱(mdn@csm.mfa.gov.cn),领事工作人员将及时查收邮件并与死者亲属或授权代理人视频面谈、核实有关材料。


【注意事项】

1、申办人应根据在印尼居住地,按驻印尼使领馆领区划分,就近向有关使(领)馆递交申请。

2、死者直系亲属或授权代理人须亲自提出申请。

3、领事工作人员将根据材料审查需要,视情要求申请人出具有关证件原件。


【办理时限】

领事工作人员将对申请领事证明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核实。经核查,认为申请材料真实、合法、充分,事项真实、合法的,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出具相关领事证明。因补充证明材料、向国内请示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时限内。


【缴费取证】

1、出具领事证明不收取任何费用。

2、驻印尼使领馆可应申请人的需要将电子扫描版《遗体处理不持异议证明》发送至申请人邮箱;如需领取领事证明原件,请按取证单上写明的日期(如有)或使领馆电话通知日期,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来馆领取;逾期3个月未领取的,将作销毁处理,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