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护照:补发因公护照
2019/01/03

因公护照:补发因公护照

【适用情形】

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因公外派常驻人员。

【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2寸正面免冠6个月内光面纸质近期照片3张,其中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电子护照芯片采用数码照片,同时提供一份刻有同版数码照片的CD或DVD光盘(恕不接受移动硬盘或其他移动存储介质)。

3、原护照复印件。

4、印尼有效居留证件(KITAS/KITAP)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护照遗失、被盗或者损毁应填写《护照/旅行证申请附表》,内容包括个人情况,原护照信息,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情况和经过,来印尼情况及在印尼居留身份等。

6、国内派出单位同意函。持因公护照外派至印尼工作人员,请自行联系国内派出单位就护照补发事向原护照签发机关(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地方外办)提出申请,接到原护照签发机关来函后,驻印尼使馆方能启动办照流程。

【申请方式】

步骤一:将护照信息页、有效签证页、国内批件等材料扫描发送至总领馆邮箱:mdn@csm.mfa.gov.cn,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姓名及申办事项”。总领馆初审后,一次性告知补件材料。

步骤二:通过电子邮件与总领馆预约视频面谈时间。视频面谈通过后,申请人将上述办证材料递交或寄送至使馆办证大厅。

【办证时间】

使领馆接到原发照机关通知后,从申请人到馆申请之日开始计算,时间约需1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遗失或被盗的护照将被宣布作废。如在递交申请后又找回原照,亦不可撤回申请,应尽快将护照送交有关使领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2、请注意及时领取护照。超过3个月不领取将注销护照,并可能影响今后申请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