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棉兰总领馆关于启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通知
2022/04/30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为给领区同胞纾困解忧,节省办理公证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中国驻棉兰总领馆(下称“总领馆”)与国内公证机构(下称“公证机构”)合作,推出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办证方式,自2022年5月5日起实施。总领馆仍可直接办理非重大财产处置类公证现就总领馆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条件

当事人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大陆地区居民,总领馆领区(印尼苏门答腊岛10省区)长期居住持有效居留证件(KITAP/KITAS),或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

(二)公证书拟在国内使用,公证事项系我馆无法直接办理的,且当事人自愿选择海外远程视频公证。

(三)可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包括:声明、委托(包括涉房产、股权、继承等重大财产类事务)、婚姻状况、国籍、指纹、姓名、出生、死亡、亲属关系、身份证、无犯罪记录、经历、学历、职业资格证书、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文本相符、证书(执照)公证等。最终是否可予办理由国内公证机构决定。

(四)当事人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可以向当事人国内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按照《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二、实施安排

(一)当事人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由公证机构审核决定是否受理。当事人向公证机构申办公证,应如实告知、填写所申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所上传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

(二)如公证机构确认可以受理,当事人向总领馆提交申请材料。疫情期间,我馆通过线上初审、预约到馆方式,为中国公民提供领事证件服务。线上初审须提交如下材料:

1.《驻棉兰总领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办证须知》(附件一)

2.《驻棉兰总领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权责告知书》(附件二)

3.本人护照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有效居留证件(KITAP/KITAS),或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复印件

(三)总领馆经审核确定可予办理后,通过领事证件服务电话、总领馆邮箱与当事人、公证机构共同商定办理时间。当事人须本人携带办理公证相关材料和护照、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总领馆领事证件大厅现场完成公证程序。当事人需承诺知晓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并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同时遵守总领馆和棉兰当地防疫规定。

(四)视频公证开始后,当事人应按照公证员的指导完成公证程序。公证全程以公证员为主导,当事人根据公证员的要求,亲自操作系统,远程回答提问,在线完成办理。总领馆领事干部全程在场,协助公证员见证当事人自愿办理公证,确保其意思表示真实、不受胁迫,并协助见证其现场(电子)签名等。视频公证过程中,各方参与人员均应使用规范用语。

(五)视频公证结束后,当事人直接向公证机构交纳公证费(公证费由国内公证机构按照当地公证收费标准收取),与公证机构商定取件方式、进度查询等事项。总领馆不就视频公证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如公证机构需当事人提交办理公证书面材料等,由总领馆协助以当事人名义代为向国内邮寄,并请当事人签署《邮寄承诺书》(附件三),邮费由当事人承担。当事人可根据邮寄承运部门有关邮寄过程中发生材料丢失、损毁等赔偿条款自愿投保,如发生纠纷,由当事人自行与承运部门协商解决。

(六)当事人向公证机构提交的公证申请表复印件、当事人按要求向总领馆提交的材料、签署的权责告知书和承诺书等,以及处理申请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材料,均按规定存档。

三、疫情防控

总领馆在实施视频公证过程中将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做好现场消毒杀菌,配备防疫物品。现场参与人做好防护,保持必要安全距离。当事人需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提交来馆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1份和来馆当日抗原检测报告1份,并在抵馆后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四、总领馆地址及联系方式

领事证件服务电话:0062-61-80013167

总领馆邮箱:chinaconsul_mdn_id@mfa.gov.cn

领事证件大厅地址:RoyalCondominium, Lantai 6, Tower B, Jalan Palang Merah No.1, Sukamulia,Medan20151Sumatera Utara

五、司法部遴选及已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的公证机构名单(2022年1月,持续更新中)

省市

公证处

电话

上海

上海市张江公证处

021-50586277

上海市新虹桥公证处

021-33581299

天津

天津市和信公证处

022-88216470

浙江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0571-85060829

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

0571-87822467

温州市华东公证处

0577-88255333

文成县公证处

0577-67832086

广东

广州市南沙公证处

020-39000114

深圳市前海公证处

0755-86309505

福建

福清市公证处

0591-85222148

辽宁

辽宁省公证处

024-22519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