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就中方海底矿区申请获得核准答记者问
2011-08-02 17:14

  问:据了解,中方就国际海底区域多金属硫化物提出的勘探区申请已获得核准,请介绍有关情况。

  答:在中国政府的担保下,中国大洋协会于2010年5月向国际海底管理局提出国际海底区域多金属硫化物勘探区申请。国际海底管理局理事会于今年7月核准了上述申请,中国大洋协会在位于西南印度洋的国际海底区域内,获得1万平方公里勘探矿区。根据有关规定,中国大洋协会将与国际海底管理局签署勘探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中国大洋协会在上述矿区对多金属硫化物资源享有专属勘探权,并在未来开发该项资源时享有优先开采权。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中方开展国际海底资源勘探活动,有助于了解和利用国际海底资源,提高对深海的科学认知水平和有效保护海底环境,服务于全人类的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