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0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主持例行记者会
2012-11-20 17:16

  2012年11月20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主持例行记者会。

  问:据了解,第二次中印战略经济对话将于近期举行,请介绍有关情况。

  答:经中印双方商定,第二次中印战略经济对话将于11月26日在印度新德里举行。此次对话是“中印友好合作年”的重要活动之一,将由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平主任与印度计划委员会阿鲁瓦利亚副主任共同主持。中印两国政府部门、企业、金融及研究机构的代表将出席对话,就中印两国在经济领域加强多方式、多层面合作,促进宏观经济政策沟通与协调,深化和拓展双方在投资、基础设施、高技术、节能环保和能源等领域的互利共赢合作展开对话与交流。

  2010年12月,温家宝总理访问印度期间与印总理辛格达成共识,同意建立中印战略经济对话机制。对话的宗旨是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促进交流互动,共同应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挑战。中印战略经济对话首次会议于2011年9月26日在北京举行。

  问:俄罗斯指责美国阻碍安理会通过有关以巴冲突的决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昨天已阐明中方的原则立场。中方支持阿拉伯国家和阿盟为缓和当前紧张局势所做的努力,强烈敦促有关各方特别是以方保持最大限度克制,立即实现停火,并避免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局势进一步升级的行动。我们支持国际社会包括安理会为此采取必要行动,以推动实现在加沙地带的停火,维护该地区和平、稳定。

  问:有消息称,中国海监船编队今天在钓鱼岛12海里海域巡航,请证实。

  答:11月20日,中国海监船编队在中国钓鱼岛领海进行了例行维权巡航。

  问:第一,中国与印度打算何时举行下一轮中印边界问题特别代表会晤?第二,请介绍此次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期间,温家宝总理与印度总理辛格会见的有关情况。

  答:关于第一个问题,2003年以来,中印双方通过边界问题特别代表会晤机制,就解决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进行了坦诚务实的谈判并取得积极进展。双方就解决边界问题的政治指导原则达成了一致,为最终解决边界问题奠定了重要基础。今年1月,戴秉国国务委员与印度国家安全顾问梅农在印度举行了中印边界问题特别代表第十五次会晤。至于下次会晤的有关情况,我们将适时发布消息。

  关于第二个问题,昨天温家宝总理在金边会见印度总理辛格。温总理指出,中印作为人口最多、相互接壤的文明古国同时走上振兴的道路,意义非同寻常。在这一进程中,中印和平相处、加强合作,双边关系日益密切,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确定了解决边界问题的政治指导原则,保持了边境地区和平安宁;双边贸易快速增长,民间往来空前活跃,在重大国际和地区事务中携手维护共同利益。这些重要成果造福了两国人民,促进了世界和平与繁荣。

  温家宝总理建议,中印要抓住两国发展的战略机遇,扩大互利合作。一要利用战略经济对话机制,加强宏观经济政策沟通协调,将彼此的发展战略更好地结合起来。二要推动在基础设施领域的合作。中国政府支持本国企业参与印方重大项目建设。三要为扩大相互投资创造良好的政策和社会环境,提供金融、信息、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便利。四要提升合作的质量和水平,培育新的增长点。五要促进双边贸易,逐步实现平衡增长。相互开放市场,共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

  辛格总理祝贺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成功举行。他表示,印中友谊源远流长,两国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来,对话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在国际、地区事务中密切沟通协调,有力维护了两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印方愿与中方共同努力,推动两国关系迈上更高水平。

  问:请介绍温家宝总理与奥巴马总统在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期间会晤的有关情况。

  答:温家宝总理今日在金边会见了美国总统奥巴马。温家宝总理在会晤中表示,中美关系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保持中美关系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根本利益,也有利于亚太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稳定与繁荣。温总理希望中美两国能向世界传递这样一个积极信息:中美两国坚持推进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坚持共同探索构建新型大国关系,坚持巩固和加强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人文交流高层磋商、战略安全对话等合作机制,坚持加强中美经贸合作,以大规模经济和金融合作应对困难,解决分歧,坚持加强在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交流与磋商,特别是在亚太地区的合作。

  奥巴马总统表示,美中合作对亚太地区乃至世界安全和繁荣至关重要,美方致力于同中方共同为此而努力。美中作为世界两大经济体,对促进亚洲和全球经济平衡、可持续增长负有特殊责任,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美中两国领导人就共同面临的全球和地区问题保持接触和沟通十分重要。美方希望继续加强两国关系。

  问:东盟希望与中方尽快启动“南海行为准则”磋商。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在制定“南海行为准则”问题上,中方同东盟国家一直保持着通畅、有效的沟通。各方一致同意应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保持对话势头,积极创造条件,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朝最终达成“南海行为准则”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