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申领健康码及健康状况声明书有关要求的通知
运维组
2021-02-18 20:17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依然严峻,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居高不下。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障确有必要赴华人员的健康安全,中国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馆现进一步明确所有赴华人员申领带HS”标识的健康码(中国公民适用)或带“HDC”标识的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外国公民适用)有关要求,并自2021年2240时起实行以下措施:

一、从印尼始发的所有赴华人员应搭乘直飞中国的航班。中国驻印尼使领馆不再为经第三国中转赴华的人员审发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同时,对从第三国始发经印尼中转赴华的人员,中国驻印尼使领馆原则上不再受理其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

二、所有赴华人员应在启程前至少提前14天进行单人单间居住隔离并按要求做好健康状况监测。凡隔离满14天且体温正常、无呼吸道症状的,可于登机前48小时内在两家不同的指定机构,在有关航空公司协助下,各做一次核酸检测以及血清IgMIgG抗体检测。中国驻印尼使领馆将根据规定并结合有关检测结果(数值)决定是否发放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三、所有赴华人员在指定机构核酸检测以及血清IgM、IgG抗体检测结果任一项为阳性的,将被视为有既往感染史,持有合规疫苗接种证书者除外。

对有既往感染史的人员,应按中国驻印尼使领馆要求,在指定机构进行两次相应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如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并接受14天以上单人单间居住隔离的,始可于登机前48小时内在两家不同的指定机构,在有关航空公司协助下,再各做一次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可向中国驻印尼使领馆提交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有关申请。

对于无法确认康复的,有关人员应视情提供当地医院出具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

四、所有赴华人员申领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时,除核酸检测以及血清IgM、IgG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任职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签字);    

(二)所持印尼居留许可、签证或入境章;    

(三)中国驻印尼使领馆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对通过陆路口岸从东帝汶等国始发前来印尼中转赴华的人员,首先应在始发地进行核酸检测以及血清IgM、IgG抗体检测,并向中国驻始发地使馆申领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如果查无申领记录,中国驻印尼使领馆将不为有关中转赴华人员审发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六、所有赴华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并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如被查出隐瞒病情、窜改检测证明、不遵守隔离要求或填报虚假信息等情况,将无法获得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触犯法律的,将被追究有关责任。